7月4日下午,济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推进会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我市有望在7月底发布诚信“红黑榜”,实施《“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惩治合同违约、逃废债务、信息欺诈等不法行为。届时,失信者将被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限制办理信用卡、禁止出境,并且不能担任企业的法人和高级管理人员。
当前,加强诚信建设已成共识。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要“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的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则提出要“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再次对诚信建设作了部署。在今年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其中明确提出,要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近期,市文明办研究制订了《济南市“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准备于适当时间组织签署。下一步,我市将推进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机制;建设信用信息系统,完善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推行政务信用信息公开目录,形成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
不仅如此,我市还将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建立完善司法惩戒、经济惩戒、行政惩戒、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失信惩戒机制。
据了解,济南有望在7月底发布诚信“红黑榜”,实施《“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依法惩治合同违约、逃废债务、信息欺诈等不法行为。届时,进入“黑榜”的失信者将被禁止乘坐飞机、乘坐列车软卧,还将被限制办理信用卡、禁止出境,并且不能担任企业的法人和高级管理人员。除此之外,济南市还将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
【延伸阅读】
山东公布“老赖”名单25家失信企业上榜
记者4日从山东省高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为惩治“老赖”,省高院与省工商局等部门启动联动机制,在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进行检测、审核时,凡是存在未结执行案件的企业,在审核中一律否决。今后财政部门、金融机构、住建部门、海关在政府采购、申报专项资金、办理贷款、转移财产等方面,将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
新闻发布会上,省法院此次还向社会公布了10件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典型案例和10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共25家失信企业上榜。
山东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于2014年6月10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推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于全省范围内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做了系统明确规定。
《实施意见》规定,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措施包括,人大、政协、组织、统战部门把是否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作为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审查的重要参考;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把是否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作为了解干部日常表现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范围。发改、环保部门把是否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作为投资项目审批、上市环保核查的重要依据。财政部门、金融机构、住建部门、海关在政府采购、申报专项资金、办理贷款、转移财产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经信、工商管理、质监部门把是否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作为评审“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驰(著)名商标、“山东名牌”产品的重要考量因素。司法行政部门、工会组织把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作为对律师、公证人员、企业职工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 (济南时报)